治安责任保证书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保证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保证书能对保证者起到督促和提醒作用。你所见过的保证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治安责任保证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治安责任保证书1南丰镇民-联村委:
我是民-联村房屋承租人。我保证遵守《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有关房屋出租的管理规定,切实做到:
一、出租、转租房屋,必须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村委申报,审批完之后,方可出租。出租的房屋不超过规定的面积和租住人数。
二、对承租人逐一查看其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的证明。对无身份证件、无正当职业不出租房屋。
三、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在房屋出租、转租后3日内,持公安机关签发的《暂住人口登记簿》带领暂住人口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委会暂住人口登记站申报暂住登记,办理《暂住证》。暂住人员离开时,办理注销手续。经常向暂住人口宣传有关法律规定,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保障暂住人口居住和经营的安全。
四、承租人是本市常住人口的,督促承租人将户口迁移到租住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因特殊原因不能迁移的,在3日内带领承租人到当地派出所申报寄住户口手续。承租人因故变更住址的,及时申报注销寄住户口。
五、在当地片警或村委干部的领导下,主动参加治安工作,搞好安全防范,特别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不允许承租人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违禁物品;
2、不允许承租人从事偷窃、赌博、收赃、窝赃、卖淫、嫖*、传播和贩卖反动、淫秽物品等违法活动;
3、不允许非夫妻关系的男女混居一室;
4、对出租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
5、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村委会报告。不隐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七、房屋停止出租的,应到派出所或村委现办注销手续。
八、主动接受公安派出所对房屋出租户的安全年审和治安检查。
九、如违反以上保证和国家有关房屋出租规定,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依法处理。
房屋承租人﹍﹍﹍﹍﹍﹍﹍﹍(签章)
年 月 日
治安责任保证书2﹍﹍﹍﹍公安分局﹍﹍﹍﹍派出所
我是﹍﹍ ﹍﹍房屋出租人。我保证遵守《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有关房屋出租的管理规定,切实做到:
一、出租、转租房屋,必须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办理《武汉市房屋出租治安安全许可证》后,方可出租。出租的房屋不超过《武汉市房屋出租治安安全许可证》规定的面积和租住人数。
二、对承租人逐一查看其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的证明。对无身份证件、无正当职业不出租房屋。
三、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在房屋出租、转租后3日内,持公安机关签发的《暂住人口登记簿》带领暂住人口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委会暂住人口登记站申报暂住登记,办理《武汉市暂住证》。暂住人员离开时,办理注销手续。经常向暂住人口宣传有关法律规定,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保障暂住人口居住和经营的安全。
四、承租人是本市常住人口的,督促承租人将户口迁移到租住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因特殊原因不能迁移的,在3日内带领承租人到当地派出所申报寄住户口手续。承租人因故变更住址的,及时申报注销寄住户口。
五、 出租、转租房屋,按规定交纳治安安全管理费。
六、在当地治保会的领导下,主动参加治安工作,搞好安全防范,特别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不允许承租人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违禁物品;
2、不允许承租人从事偷窃、赌博、收赃、窝赃、卖淫、传播和贩卖反动、淫秽物品等违法活动;
3、不允许非夫妻关系的男女混居一室;
4、对出租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
5、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居委会报告。不隐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七、房屋停止出租的,应到派出所现办注销手续。
八、主动接受公安派出所对房屋出租户的安全年审和治安检查。
九、如违反以上保证和国家有关房屋出租规定,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依法处理。
房屋出租人﹍﹍﹍﹍(签章)
年 月 日
治安责任保证书3本人将座落于安陆市肖台社区江家巷6号一楼一间房屋出租,为履行治安责任,保证做到以下几条:
1、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承租人。
2、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口的必须督促承租人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保证在承租之日起三日内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办理暂住证,暂住人口离开时应当办理注销手续。
3、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携带子女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基本情况有变动的,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房屋租赁人变更后与派出所重新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治安责任保证书4派出所:
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根据国家对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本人(单位)作为房屋承租人特向公安机关作以下治安责任保证:
一、遵守承租房屋登记备案的规定,承租房屋如停止租赁的,及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二、遵守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做到生产、居住、经营安全。不断改进承租房屋防火、防盗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依法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不将房屋转租他人。
四、经常向来店人员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督促其履行治安安全责任 。
五、积极协助配合公安机关落实各项治安管理措施,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可疑行为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不隐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本保证书一式两份,公安派出所、治安责任保证人各执一份。
承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人(单位):
年 月 日
治安责任保证书5为规范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房屋租赁双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出租房屋的个人或单位应当履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
1、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 ……此处隐藏1694个字…… 月 日(本治安责任保证书一式二份,房屋出租人或委托管理人、公安派出所各存一份)
治安责任保证书12为了加强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保障出租房屋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制度,根据公安部关于《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精神和《西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房与当地派出所特签定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主必须履行如下治安责任。
1、不准出租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
2、出租房屋出租前,必须先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房屋出租治安管理登记备案。
3、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4、应带领外来的暂住人员到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5、对承租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6、出租房屋业主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对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承租人员逐人进行认真登记。
7、承租人系外来暂住人员的,房主要主动协助或督促其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暂住登记或申领《暂住证》(免费)。属于婚育年龄段的,还应要求出示《婚育证》,对未持证人员督促其到社区计生办办理《婚育证》。
8、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9、租的房屋经常进行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10、租的`房屋不准违反规定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11、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12、如违反上述规定,出租房屋责任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13、此保证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公安派出所和出租房屋业主保管备查。
公安派出所盖章:
房主签字(盖章)
年月日
治安责任保证书13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承租人治安责任书:
一、 承租人租到房屋居住三日之内,主动到当地社区警务室或派出所进行暂住登记并申领《暂住证》(免费)。
二、用来居住的出租房屋不得储存包括易燃、易爆、有毒等有害物资。
三、出租房屋不得用来卖淫、窝脏、播放黄色录像、赌博、宗教等违法活动。
四、不得随意将出租房屋转租他人,如要转租必须在公安机关重新登记备案。
五、属于婚育年龄段的,应持有《婚育证》证明,未持有的应主动到当地社区计生办办理《婚育证》(免费)。
六、承租人停租或离开暂住地时,应主动到当地社区警务室或派出所申请注销暂住登记。、
七、 此治安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派出所和承租人保管。
公安派出所盖章: 承租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治安责任保证书14了进一步加强对全院学生的管理,保证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在新的学期学院对全体同学特作如下重申,要求全院学生认真落实责任制,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如违反学院以下规定,出现人身事故,责任完全由责任人承担:
1、严禁在寝室、教室私接私用电线、电源、电器;
2、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
3、严禁在校外集会、聚餐、酗酒及打仗斗殴;
4、严禁到校外的公共娱乐场所游玩;
5、严禁到私自江边野浴、游泳;
6、严禁与校外不明身份的人员约会交往;
7、严禁到校外从事与学生身份不符的工作;
8、严禁夜间单独出行,离开校园;
9、不要在寝室存放大额现金及贵重物品;
10、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在马路上逆行骑车,抢行跑跳;
11、不要在夜间到僻静、阴暗的地方游玩、聊天、闲逛;
12、不参与黄赌毒及邪教有关的活动;
13、不在网络等媒体上从事制作、浏览、传播危害国家及社会安全等违法活动;
14、出现问题、矛盾、事故要及时与保卫部门及学院取得联系,汇报情况,不得隐瞒不报;
15、遵守国家法制,倡导社会公德,交友得体,礼貌谦逊,涉外活动,不卑不亢;
保证人签署意见:
本人同意班级的以上要求,认真遵守,如若违反以上规定出现事故,事故责任由本人全部承担。
保证人:系班
姓名:
治安责任保证书15为了加强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保障出租房屋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制度,根据公安部关于《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精神和《西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xx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房与当地派出所特签定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主必须履行如下治安责任。
1.不准出租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
2.出租房屋出租前,必须先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房屋出租治安管理登记备案。
3.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4.应带领外来的暂住人员到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5.对承租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6.出租房屋业主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对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承租人员逐人进行认真登记。
7.承租人系外来暂住人员的,房主要主动协助或督促其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暂住登记或申领《暂住证》(免费)。属于婚育年龄段的,还应要求出示《婚育证》,对未持证人员督促其到社区计生办办理《婚育证》。
8.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9.租的房屋经常进行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10.租的房屋不准违反规定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11.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12.如违反上述规定,出租房屋责任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13.此保证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公安派出所和出租房屋业主保管备查。
公安派出所盖章: 房主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证书范本6
本人(单位) 将坐落(地址) 私(公)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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